问题 | 到期不交罚款加处百分之三的罚款是执行罚吗 |
释义 | 1、到期不交罚款加处百分之三的罚款是执行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1)罚金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2)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 (1)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 (2)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3、法律依据不同: (1)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执行罚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除了加处罚款之外,比如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会征收滞纳金,征收滞纳金也属于执行罚,如果违法行为人对于罚款的这种行政处罚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执行对本人是非常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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