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今年5月,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开工,位于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以西,规划范围东至新凯河、南至乙四路、西至岭甲七路、北至富民大路。建设工期共计36个月,预计2023年完工,总投资22.77亿元,由中铁九局承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