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诉讼时效中断时间是否受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是不受限制的,因为诉讼时效不会无缘无故的中断,只能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之后诉讼时效的期间才能重新起算,可是,这些事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失是法律上没有办法做限制的。 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 对于适用诉讼时效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并且该时效适用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提起的是合同撤销之诉等形成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买卖合同是一般有哪些诉讼时效 买卖合同是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应付货款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期间,有债权人向债务人催促偿还货款的行为,或其他法定中断情形,则诉讼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三、诉讼中止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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