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代书遗嘱的有效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代书遗嘱的有效期一般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一直有效的,不存在有效期几年的规定,因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无论是代书遗嘱还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都是一直有效的,没有继承的时间限制。 二、代书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代书遗嘱时,遗嘱人不具有相关的行为能力; 2.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非病危情况下,不得以口头订立,必须书面订立; 3.遗嘱人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的; 4.伪造、篡改的代书遗嘱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 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