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够撤销合同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撤销合同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