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害人可以刑事申诉吗?
释义
    一、被害人可以刑事申诉吗?
    1、被害人可以刑事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被不起诉人若是对不起诉的决定不服,也可以申诉。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二、刑事案件已经被判决,还可以申诉吗?
    1、刑事案件已经被判决,还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在审查期间,律师可以代为处理申诉案件吗?
    1、在审查期间,律师可以代为处理申诉案件。
    (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2、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对于有受害者的刑事案件,检察院若是决定不起诉,在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之后,需要制作并将不予起诉的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若是不刺决定不服,可以按照决定书之中的提示提出申诉。若是对被害人可以刑事申诉吗还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1: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