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外犯刑法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并且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