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房产过户后的房产是否还存在? |
释义 | 房产证已过户可以撤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房产证是特定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房产证不一定要换成不动产权证,只有在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时才需要换证。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已过户可以撤销吗 房产证已过户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隐瞒,蒙骗,非当事人,有法律纠纷)的情况可以撤销。如果按正规手续过户则不可撤销,只有按买卖协议履行,当对方无法履行时,也属于违约后,可以进行起诉,将房产再次过户回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对方支付。如果经双方协商,取消此笔买卖,必须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买方一般是不会承担此费用的,因为买方没有过错。 二、房产证有什么特点 房产证有如下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三、房产证一定要换成不动产权证吗 房产证不一定要换成不动产权证。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只要市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旧证依然有效。没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结语 房产证已过户可以撤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若过户手续存在违法情况,可撤销。按正规手续过户不可撤销,违约后可起诉并要求房产再次过户,损失由对方承担。取消买卖需再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买方一般不承担费用。房产证特点: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并可记录共有状况和担保物权等。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所有权人发放,共有情况可发放共有权证。房产证不一定要换成不动产权证,只要权利不变动,旧证仍有效,未办理相关登记时无需换证,未来办理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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