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订分包合同注意事项如下:一、要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劳务作业资质,这是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如果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则是无效的。二、要注意区分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避免出现所签订的合同名为劳务分包,实际却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从而导致承包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扩大的后果。三、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由劳务分包企业自己管理施工队伍,并全面负责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其施工队伍发生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确保劳务分包合同的合法有效,否则,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所引发的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责任,均将由工程承包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