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二次诉讼中的离婚并不一定会导致离婚。因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将根据案件证据和庭审情况,审查原、被告关系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关系完全破裂,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二、三次起诉离婚关系不大。因此在二次起诉离婚时,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