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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规定不设股东会是什么意思?
释义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的职权依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不可以不设股东会。
    公司法可以不设股东会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公司应当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要怎么产生,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章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股东会清算小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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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