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不仅追求实体正义,也追求程序正义,当二者发生价值冲突时,法律优先选择程序正义。所以,律师代理“坏人”的案件,不仅保证“坏人”应有的权利得到实现,也会监督公权力的滥用(如刑讯逼供),保证程序公正,从而推动法治建设。”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所谓辩护权是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从事实、证据、法律、处刑等诸方面进行申辩、反驳、反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法院要为哪些被告指定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以下情况的,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1.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刑诉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辩护律师可以干什么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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