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三日。 对扣押的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所以,最慢在三日之内拿回。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 犯罪嫌疑人 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