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面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会面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需经当事人同意并书面确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与当事人会面,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并提供法律咨询。当事人可以指定会面地点、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律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律师未按照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当在开庭前告知人民法院,并提交代理授权书。当事人有权随时变更或者撤销代理人,但已经委托的,应当在开庭前告知人民法院。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代理事项。” 综上所述,律师会面期限可适当延长,但需在当事人同意并书面确认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律师未按期完成委托事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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