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约保函金额一般多少 |
释义 | 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具体金额、保函有效期、索赔程序和方法等由承包单位、发包单位、银行金融机构等在履约保函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履约保函有效期 其有限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决定,最长为24个月。履约保函是一份保证文件,是向收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约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文件,是银行在申请人的要求下出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履约保函收费标准 如您是办理的个人保函履约:留学个人保函开立:最高800元/笔;留学个人保函履约:最高1200元/笔;非融资性保函担保费提供履约保函,收费标准:0.5‰-2.5‰/季,最低500元/季;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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