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房屋可在特定条件下收回。法律规定,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公证或公益性赠与不适用。公证后,可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合法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赠予的房产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赠予财产的所有权尚未转移,则可以随意撤销,但是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公证后,以下情况下的赠与可以被撤销: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情况;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的情况;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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