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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大小
释义
    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是最为严格,是具有最强证明力的遗嘱方式。公证遗嘱必须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才能形成。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其成立的形式要求包括:
    (1)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
    (2)应当由遗嘱人签名。
    (3)应当注明日期。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
    (3)应当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危急情况下,除口头遗嘱外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
    (2)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5种法定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4种形式的遗嘱,无论其设立的时间早晚,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没有公证遗嘱的,其余4类遗嘱不论形式,一律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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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