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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放工资日是15号,我同事14号就已发工资,现在16号了还没发,算拖欠工资吗
释义
    工资拖欠属于侵害劳动者权益,约定日期未发放即为未及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超过时效将无法保护权益。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节假日需提前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按周、日、小时工资制可相应支付。
    法律分析
    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关于工资拖欠多久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法律并未具体规定拖欠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只要是拖欠工资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再提起仲裁申请,其权利将不受法律所保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拓展延伸
    工资发放延迟导致员工待遇不公
    工资发放延迟是一种严重的问题,它可能导致员工的待遇不公平。当工资在规定的发放日期之后才到账时,员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了损害。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会面临经济困难,无法按时支付账单或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此外,工资发放延迟还可能影响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工作动力,从而对整体工作氛围和员工士气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雇主应该认真对待工资发放的时间,并确保按时发放工资,以维护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声誉。
    结语
    工资发放延迟严重损害了员工的权益,也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员工士气。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约定日期未发放工资属于未及时发放,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超过时效将失去法律保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和频率。雇主应认真对待工资发放时间,维护员工权益和公司声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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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