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要回当地才能办理吗 |
释义 | 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一、离婚需要多久办完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一天就可以完成;诉讼离婚,您需要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存在特殊情况的,90%以上都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起诉加第二次起诉一起时间是3个月到1年左右如果您想尽快离婚,需要尽快起诉。 二、夫妻双方不在一个城市怎么离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三、19年离婚新政策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一方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起诉一方应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所需的举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双方通过承担。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举债,如果债权人和举债人共同证明了该笔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笔款项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非举债方不需要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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