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10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
释义 | 十级伤残的赔偿额一般在3-8万元。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等级的划分标准,赔偿标准以及保险条例。 一次性伤残津贴是当事人单月薪酬数额X7,如若当事人单月薪酬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薪酬标准之时,需按照当地最低薪酬标准计算。 当事人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领取4个月的当地社会平均薪酬(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与一次性医疗津贴共计)。 当事人可以领取工作延误费(停工工资和工资保留期)、住院护理费、伙食补贴等补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 计算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单月薪酬数额X7。 工伤就业津贴=(当省社会平均薪酬)×2。 医疗津贴=(当省社会平均薪酬)×2。 停工留薪期薪酬:本人单月薪酬数额X当事人治疗时间(天数)。 住院护理费用:120元(具体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X当事人治疗时间(天数)。 住院伙食费用:30元(具体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X当事人治疗时间(天数)。 医药费:全部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交通费:依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 鉴定费检查费:依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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