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应急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应急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2、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3、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4、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5、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2: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