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1057条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1057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和自由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禁止一方对另一方的限制或干涉。该条款强调了家庭应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此外,文章还介绍了民法典中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包括条件存在于意思表示中、由表意人自己附加、条件是未来不确定的事实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1057条是什么 1、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七条是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二、民法典中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具有以下特征; (一)条件存在于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之中,并且构成该意思表示的一部分。 (二)条件是表意人自己附加到意思表示之中去的,而不是他人违背表意人的意愿硬塞进去的,也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三)条件必须是作出意思表示时尚未发生的、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 结语 民法典1057条确保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和自由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禁止一方对另一方的限制或干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和1055条,家庭应树立优良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关爱,家庭成员应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此外,夫妻双方还享有使用自己姓名和自由参与各类活动的权利。条件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特征在于条件存在于意思表示中,是表意人自己附加的未来不确定可能发生的事实,而非他人强行加入或法律直接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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