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剥离前债务人已全部履行,但由于债权人失误转让的;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 3.真债权假合同; 4.债权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操作失误; 5.法律上不能;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