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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释义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无需支付赔偿金的。在劳动者的角度看,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间的约定的,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资进行培训,约定了之后的服务期,而劳动者接受了培训没有遵守服务期约定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定,而劳动者违反的等情况。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赔偿金:1、解除合同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2、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情形等。
    一、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辞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说如果是服务年限限制的,其违约金是少于或者等于用人单位用于培训劳动者身上所花费的培训费用。但是,如果员工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此时违约金的数额就不可以超过剩余的服务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出现了下列两种情况,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违约金的支付。
    (1)如果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双方的合同规定,双方之间有服务期约定,此时如果出现了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的相应情形,此时劳动者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所谓服务期,即当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培训机会,花了时间与精力对劳动者进行培养。由于用人单位在对当事人进行培养的时候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培养。因此,用人单位会要求在培训期结束之后,劳动者需要根据约定为公司(企业)工作的一定的时间,否则不得擅自离职,离职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此时这个工作时间就是服务期。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服务期规定,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存在竞业限制条款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相关条款约定时,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条款指的是,对于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与员工之间有签订一定的保密协议。协议中写明,当事人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在相应的年限内不可以到相似或者同行的公司进行工作,否则就违背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同劳动者之间进行该条款的签订或者是约定,此时就不可以认为其条款是劳动者进了该公司所必须遵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必须是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否则,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只要该培训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2)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基本业务流程培训、日常操作规范培训、用人单位基本工作纪律等培训的,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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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7: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