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是不是法律行为 |
释义 | 要约是不是法律行为 《债法总论》第19页:“要约为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总则关于意思表示之规定,仅因要约尚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欲之效力,故非法律行为”;二是《合同法研究》(第一卷)第204页:“传统的大陆法观点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2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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