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淄博市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 |
释义 | 淄博市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发放标准 1、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 2、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12万元。 3、新引进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8万元。 4、新引进毕业五年内全日制专科生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3万元。 5、对以上人才在全市规定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房时,再给予1万元补贴。规定区域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 办理流程 1、政策找人。市、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每月筛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信息维护确认后,对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服务系统”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上传佐证材料:毕业证电子版、学位证电子版、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电子版。(2)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国有企业(名单附后,见附件2)、事业单位的个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主要申报材料:毕业证电子版、学位证电子版、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电子版。 资金发放 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法律依据 《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第二条 发放标准 (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 (二)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12万元。 (三)新引进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8万元。 (四)新引进毕业五年内全日制专科生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3万元。 (五)对以上人才在全市规定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房时,再给予1万元补贴。规定区域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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