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不属于侵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法定事由外属于侵犯肖像权。 一、肖像权法律法规有哪些 肖像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二、微博博主侵犯本人肖像权应该怎么办 微博博主侵犯自己肖像权的:首先要截图保留证据,然后证明对方利用肖像牟利,或者利用肖像获得点击量,侵犯肖像权与营利之间有必然联系。 保留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三、肖像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肖像权侵权认定的标准如下: 1、未经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为破坏了他人肖像的个人专有性和完整性,应当受到制裁。 如果经过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2、侵犯肖像权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以使用某人的肖像达到招徕顾客、推销商品的目的或直接以肖像制作成为或复制成为商品出售营利。 未经他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既损害了权利人的人格,也损害了权利人因他人利用自己的肖像进行商业行为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这在法律上是不许可的。 例如,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不将底片交给顾客或者将顾客艺术人像存放橱窗招揽顾客,即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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