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
释义 |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专属管辖。政策性房屋有很多,包括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市场运作房、限价商品房、城中村改造住房等等。但商品房不属于政策性房屋,也就不适用专属管辖。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后房产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情形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离婚房产纠纷并不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属于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不是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三、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房产纠纷包括什么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房产纠纷包括商品房预售纠纷、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私有房屋和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出售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相邻权纠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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