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承诺期限的起点。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承诺送达的时间。 一、延迟承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迟延承诺需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后果: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迟延的承诺视为新要约,立即发出通知等于是对此新要约的承诺。 二、订立合同可以用哪写形式 合同的订立可以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形式则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未按手印有效吗 合同没按手印有效。 合同签字没按手印,如果合同不因办理批准等手续而生效,且当事人未约定或者法律未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签字、只能按手印的,该合同有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签字、按手印、或者在合同上盖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