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房屋买卖中常见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在房屋买卖中常见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一、房屋转让合同几年有效 房屋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即有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之外,房屋转让协议没有有效期,从协议生效后到协议终止前均有效。但是房屋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的、非法转让的、产权主体有问题的等合同无效。 二、什么人有优先购买权 1、房屋是承租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售租出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售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共有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出售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或者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在同等条件下,房屋产权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房屋原产权单位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对于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在市场上进行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在对外出售时,出售人需要先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才能出售房屋或出租。 4、公有旧房原住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要出售的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购房者要购买公有住房的话,就要先取得原住户的同意。 三、哪些人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人有: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能优先购买房产。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是购买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二手房交易同样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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