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效力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不成立,其中包括订约主体不适格、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尚未达成合意、当事人订立合同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以及合同的成立不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等情况。同时,文章也阐述了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及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 在以下情况下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不成立: 1、订约主体是单方当事人,当事人主体不适格; 2、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尚未达成合意; 3、当事人订立合同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4、合同的成立不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一、什么叫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双方就某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要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存在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2、当事人达成合意; 3、合同具备要约、承诺阶段。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违反法律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拓展延伸 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那些? 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 1、具备两方及以上当事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只有一个当事人不能订立合同; 2、具备要约、承诺阶段,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 结语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要求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存在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具备要约、承诺阶段。而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确保满足以上条件,否则合同将不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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