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仲裁解决未发工资问题? |
释义 | 仲裁申请书的主旨是:首部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正文包括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尾部写明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人签名盖章和申请时间,以及附项。 法律分析 仲裁申请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含附项)三部分。(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应依照上述内容分别书写清楚。(二)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1、仲裁请求。2、所根据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实施是指双方争议的实施或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 3、理由。在事实陈述清楚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三)尾部依次写明:1、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2、仲裁申请人签名盖章;3、仲裁申请时间; 4、附项。 拓展延伸 解决未发工资纠纷的有效途径 解决未发工资纠纷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实现。首先,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工资支付情况,并要求解释原因。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劳动仲裁机构将调查并调解纠纷,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仲裁无效,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将进行调查,并可能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另外,也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未发工资纠纷时,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重要的是,及时采取行动,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仲裁申请书的编写需要注意首部正文、正文和尾部的内容。在首部,要准确写明文书名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正文部分应包括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尾部应注明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人签名盖章和申请时间,并附上相关附件。解决未发工资纠纷的途径可通过与雇主沟通、劳动仲裁机构调解、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法律援助等方式实现。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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