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确定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确定如下: 1、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额; 2、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特别履行命令,强制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怎样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