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成立董事会吗?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成立董事会的说法正确。且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如何产生董事会 董事会的产生方式是: 1、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的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个人持股比例达到多少可以进董事会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选举产生,与持股多少没有关系。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产生方式有硬性规定,董事的产生方式并不是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另作规定的事项。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应由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亦经选举产生,选举主体是公司职工,选举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并不是持有多少股权就可以入董事会的,没有股权的人也可以入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 三、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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