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了五年的单位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想离职可以直接走吗? |
释义 | 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不能立即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供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分析 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直接辞职走人。劳动者如果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辞职走人;或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够立马辞职走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解雇五年未签劳动合同的雇员是否合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解雇五年未签劳动合同的雇员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雇主与雇员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如果雇主没有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雇员仍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果雇主解雇未签劳动合同的雇员,雇员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除非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那么提前三日通知即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相应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双方还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保护,雇主解雇雇员需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条款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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