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触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表现方式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员,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统计法行为的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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