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拆房能强拆不 |
释义 | 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 一、政府能否强制拆迁 政府能强制拆迁。需要法定程序。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对于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的规定强制执行。 对于非法建筑、构筑物、设施、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等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司法诉讼,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文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政府强制拆房如何维权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被拆迁人在遇到了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非法强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关于强拆的补偿标准,法律暂无明文规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确定。 如果提起非法强拆补偿: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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