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过户后还能否反悔? |
释义 | 房屋赠与后不可反悔,但受赠人有过错可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转移权利前可撤销。公证或具救灾、扶贫、助残等义务性质的赠与不适用此规定。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赠与人有权撤销,一年内行使。 法律分析 房屋赠与过户后不能反悔,但是受赠人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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