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员工即使辞职或被辞退后,仍然有权在一定范围内申请误工补偿。但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由于经济、技术等原因,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就业损失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包括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等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在其失业前最后一次工作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期限范围内,缴费满一年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后仍可在一定范围内享有误工补偿的权利。相关标准和程序,需根据不同地区和公司的政策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