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公司股东有以下两种方式推出。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 一、股东怎样退出公司有意向的股东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二、股东退出公司方式有哪些 股东退出公司方式有: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股东的出资除去; 3、当有限公司股东遇到公司连续五年不分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因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股东退出有哪些方式 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