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运人的义务如下: 1、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4、安全运送任务。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 在我国,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而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违约责任如下: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应支付托运人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3、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运到,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