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如果公司在承诺的期限内,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到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假如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处罚责任。如果发现企业只认不缴,那么就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中,根据《公司法》中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同时认缴制注册资本在公司负债方面也会深受影响,假如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当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失败,面临破产,那么公司认缴制的注册资本就将会全部用来抵债上面。如果注册资本随意乱填,也将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隐患。并且公司一旦认缴了注册资本,就必须会以认缴的注册资本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中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