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人员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释义 | 一、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有关内容;登记机关决定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二、对核准抵押登记的,登记人员在抵押人的《房地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中加盖抵押专用章,填写抵押日期及抵押权人,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及录入电脑。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一、房产抵押流程是怎样 房产抵押往往是因为贷款或者其他借贷关系而产生的,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一般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者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书; 3、借款合同; 4、抵押合同; 5、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6、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的或者股份公司拥有的,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7、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8、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的同意的书面文件; 9、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公证吗 房产抵押贷款不需要公证,但需要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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