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算违法吗 |
释义 | 公积金没有足额只要缴纳的数额在规定的范围内就不违法;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法律法规给予了其一个月的缓冲期,超过一个月未给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该行为违法。 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其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公积金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要求补缴。 5、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公积金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要求补缴。劳动者仅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后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该诉求不能得到支持。如果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未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形,并以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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