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可自行结算医疗费用,然后要求责任人支付,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最高法院规定医疗费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出院后可以由自行结算医疗费用,然后再要求责任人对该费用进行支付,其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赔偿责任的确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事故的责任认定,即确定事故中各方的过错程度。其次,要综合考虑受伤人员的伤情程度,包括身体损伤、精神损害等,并结合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失能赔偿等因素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考虑受害人的个人情况,如年龄、职业、家庭状况等。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以上因素综合判断,确定各方的赔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每起交通事故的情况各异,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裁决。 结语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出院后可自行结算医疗费用,并要求责任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确定需依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考虑事故责任认定、伤情程度、个人情况等多个因素,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每起交通事故情况各异,赔偿责任需根据具体案件进行评估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