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店面拆迁租赁人收到告知书: 1、要求拆迁方给予门店装修补偿; 2、要求拆迁方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营业,并索要在此期间停业损失费; 3、一次性给予停业补偿,自行寻找门面;要求房主立即返还押金,并停止收取租金或返给先期支付的租金。合同有写明的,还可以要求一定补偿; 4、协商到正式拆除期间继续营业,但不给或少给租金。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 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