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取保候审申请书; 2、如果是委托律师,需要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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