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案件可以进行公诉转自诉 |
释义 | 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对起诉书中明确指控的案件决定开庭审判。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侵权案件。 法律分析 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拓展延伸 公诉转自诉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公诉转自诉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由公诉机关将原本应由其自行决定起诉的案件,转交给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自诉的一种诉讼方式。适用条件包括:1.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诉转自诉的类型;2.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书面申请;3.公诉机关认为案件符合适用条件。程序包括:1.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书面申请;2.公诉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3.公诉机关决定是否转自诉;4.如决定转自诉,案件进入自诉程序。公诉转自诉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 结语 公诉转自诉是一种保护被害人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的诉讼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后,被害人可以提供证据申请转自诉。经公诉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后,案件将进入自诉程序。这一程序的实施,有利于被害人维护自身人身和财产权益,确保犯罪行为得到依法追究,同时也提升了司法公正性。公诉转自诉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为法律实施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保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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