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科目三取消预约必须去车管所。 学员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科目三的考试,最起码需要在考试前一天提出取消预约。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也没有取消预约,这种情况就会被判定为不合格,学员再次参加考试就属于补考需要交纳补考费用了 去车管所取消预约流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准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自愿取消“xx年xx月xx日在xx驾校的科目三考试”,并在空白处签名; 3、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手续即可。 取消预约的方法有: 1、驾考中心信息平台可以进行科目三取消预约考试且取消的最晚时间为预约考试时间的前一天12时以前; 2、取消科目三考试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车管所进行取消。须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本人自愿取消xx年x月x日在xx驾校的科目三考试”字样并在空白处签上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日期; 3、如本人有事无法来驾考中心办理,代办人须将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与取消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带来,除在空白处写以上内容外还须签上代办人姓名。 综上所述,不能及时参考的话,可凭借相关材料到本人档案受理的车管所办理科目考试取消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