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忠诚义务违反一般不要担责,因为忠诚义务只是道德上的约束,并没有法律强制力;只有婚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才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在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因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而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一并向法院提出。 二、怎么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婚内遭受家庭暴力离婚有没有精神赔偿? 婚内遭受家庭暴力而离婚的,一般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